1、“心之官则思”,强调思索的重要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中讲:“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,物交物,则引之而已矣。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,不思则不得也。”唐朝韩愈将此提炼为“行成于思毁于随”。
2、“物之不齐,物之情也”,重视事物的特殊性,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“和而不同”反对抹煞差别的绝对同一,主张在重视特殊性的基础上注意与普遍性的联结。“物之不齐,物之情也”,则进一步强调从特殊性出发,是孟子对孔子“和而不同”思想的发展。
3、“人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”,强调正确处理“不为”与“有为”的关系。《孟子·离娄下》中讲:“人有不为也,而后可以有为。”这里勾画出“不为”与“有为”的辩证关系,只有在某些事情上不为才能在另一些事情上有所作为。孟子对“他为”与“自为”关系的认识,道出“通功易事”才能取得好的比较效益,也包含着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认识。